舞台灯光效果与设备的剖析

舞台灯光效果与设备的剖析
浏览量:2451 上传更新:2019-07-29

在舞台扮演中,灯火照明的区域大致分三大块:

一、天幕区域:它是体现剧本中特定环境的最终一个层次,此处可能装有供投影景的幕,也可吊有一道或多道画景或喷绘景。可能是平面的,也可能是浮雕体或半立体的;有整块的,也有分块的。天幕区主要用泛光灯具,从亮度、染色、变色等方面进行舞台形象刻画,以正面照耀为主。如果是浮雕体或半立体的景,则需要从其他视点进行刻画。

二、景区:它是天幕区与扮演区“接壤”的部位,此区因戏而异,有的可能无此区域,天幕区往前就是扮演区。景区是前区和后区的接合部,是前后层次的过渡部位,是体现前后全体环境的转折点。此处景可能是吊景,也可能是推景;可能是固定景,也可能是纱景;可能是平面的也可能半立体的等等。灯火较多运用的是泛照耀和指定性的泛照耀;也会用独自照耀。灯火要使这一区域的景有层次感、空间感和立体感。此处景的资料结构因各戏的体现方式呈多样性,所以灯在景区染色、变色及亮度方面改变较多,有的需用立体的造型,其投射视点可能是多方位的。

三、扮演区:这一区域比较挨近观众,是舞台扮演的最重要区域。扮演区中有巨细道具和艺人的扮演,此区要体现剧本的环境,用灯量较大,用灯品种较多。在体现剧情的过程中,灯火要在此区域体现时间、环境特有的空气、剧中特定的情感气氛、人物的心思状态等等,需各类灯具在投射视点、明暗、光色、部位等方面进行组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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